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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紧急部署洪涝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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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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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品安全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重视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食品安全工作,尽可能避免灾区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文件要求,农(林、渔)业部门要加强灾后食用农产品疫病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要加强管理,防止灾区受潮霉变粮食流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指导食品企业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工商部门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严禁被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食品上市流通;卫生部门加大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饮用水消毒剂的监督检查力度;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灾民安置点、临时食堂和饮食摊店,严加监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防止使用病死、淹死的牲畜家禽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同时要求,在洪涝灾害及灾后期间尤其要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处理。加强灾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专业人员指导灾区群众开展以预防食源性疾病为主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群众注意灾后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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