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  网站地图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疾控动态 > 国 内
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发布时间: 2010-03-09
 
内容摘要: 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职业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王娇萍 郑莉)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今天,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43位工会界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责任、权益、义务明晰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体制,规定职业病诊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全面推进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治进程。

  根据卫生部统计,全国每年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3万余例,累计报告职业病70万余例。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有关统计显示,我国职业危害行业多,接毒人数达2亿人,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

  “职业病又称‘白伤’,相对于被称为‘红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其患病人群更广,造成的危害和经济损失也更大。”全国政协常委,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表示,由于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的特点,职业危害不像伤亡事故那样触目惊心,致使一些地方政府重“红伤”而轻“白伤”,不重视职业病防治。

  在此背景下,张俊九作为第一提案人,联合工会界42名委员一起提交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直陈我国职业病防治面临“潜在和累积的患病人数仍巨大,一些行业患病人数仍在发展,占我国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大多不重视职业病的防治”的严峻形势。

  据分析,一些中小型企业和作坊的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义务,把危害后果转嫁给劳动者和社会;一些地方未依法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控制目标措施未能落实;再加上上级政府部门的督导由于多头管理,综合力度不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地位不够明确等,都加剧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兴职业出现,新型职业病也在增多。”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职业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因此,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至关重要。”张鸣起说,针对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修法重点应锁定在健全体制机制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上。尤其应确立“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政府依法监管,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体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方协调机制和行业责任制体系,规定职业病诊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从而为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劳动者维权和工会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摘自:http://www.jkb.com.cn/document/115775.htm?docid=115775&cat=0P3&sKeyWord=null
附件下载:                                                          
【推荐】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 365体育投注网站 中心邮箱:lscdc_bgs@126.com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