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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摄入过量
发布时间: 2010-05-18
 

尚有8个省区市未完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 防治碘缺乏病仍是当前重点

本报讯  (记者孟庆普)5月15日是我国第1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5月15日召开的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媒体沟通会上说,食盐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摄入过量,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因此,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对于提高包括沿海地区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十分必要。

  据介绍,为了解我国居民碘营养状况的健康风险,今年以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从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个方面,系统评估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结果表明,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

  毛群安说,目前,我国还有8个省(区、市)未完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有130个县(区)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这些地区贫困人口多、土盐资源丰富,由于群众防病意识淡薄,采挖和购买廉价非碘盐问题比较普遍,碘盐覆盖率较低,以致新发克汀病仍有出现,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人口素质。其中,以新疆、西藏、青海、海南等4个省(区)问题最为突出,防治碘缺乏病仍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中国幅员辽阔,环境因素复杂,现已查明有9个省(区、市)、109个县(市、区、旗)、735个乡镇的3000余万人生活在高碘水源环境中。此外,区域间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变化差异较大,如何顺应群众需求,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今后防控碘缺乏病努力的方向。

  据悉,卫生部目前正在加紧修订《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组织专家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修订的基本原则是:改变目前全国“一刀切”标准,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在此基础上,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人群碘营养状况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另据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专家介绍,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中国盐业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确保按期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规划目标。 

  

  

摘自:http://www.jkb.com.cn/document.jsp?docid=127207&cat=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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