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舟山等地出现部分消费者因食用贻贝(俗称“淡菜”)等贝类产品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病例,病情症状普遍较轻,无住院病例,当地卫生部门已积极开展诊疗工作。经卫生部门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证实为贻贝中“腹泻性贝毒”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贻贝主要来自福建省福清等地区。
“腹泻性贝毒”是贝类摄取有毒藻类在体内积累的毒素,属获得性毒素,与海洋中赤潮爆发有关联。人食用受“腹泻性贝毒”污染的贝类后主要症状为腹泻、呕吐,一般病情较轻。
目前我省海洋与渔业、工商和卫生部门已经采取相关措施,一是暂停来自问题地区的贻贝销售,已经上市贻贝就地销毁;二是加强对海洋赤潮的监测,一旦发现有赤潮暴发,影响贝类质量安全时,暂停影响区域内的贻贝采捕;三是对外省进入我省市场的贻贝等贝类产品加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销毁。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公众,贝类毒素无法通过加热煮沸分解,建议近期谨慎食用贻贝。
(来源:浙江食品安全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