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支队与市心理卫生协会签订
《警民共建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民团结,密切警民关系,积极促进我市警民共建工作,市消防支队与市心理卫生协会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在长期交流合作的基础上,于7月2日签订了《警民共建协议》。根据协议,市消防支队义务为市心理卫生协会上好消防知识课和搞好灭火防火培训;市心理卫生协会义务为市消防支队官兵开展心理知识教育、心理行为训练,义务为部队官兵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市消防支队还专门聘请了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精神科主任医师夏朝云担任市消防支队专职心理咨询顾问,并颁发了聘书。
签约仪式后,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美琴为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大队300余名官兵做了《心理健康常识与心理调适》的专题讲座。